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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兴隆县首批农村污水处理站购买第三方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526
核心提示:河北兴隆县首批农村污水处理站购买第三方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14时00分项目名称:兴隆县首批农村

河北兴隆县首批农村污水处理站购买第三方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标时间:201809月07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兴隆县首批农村污水处理站购买第三方管理服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84670020070

项目联系人:王亚利

项目联系电话:18603346160

采购人:兴隆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5070102

代理机构: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苑商务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7029196

预算金额:4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9月07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8-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如为2018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第一季度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提供2018年5月至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可以是缴纳社保凭证或缴纳社保的银行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的社保的证明);6、提供2018年5月至7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完税证明或缴纳税收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8、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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