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项目 » 正文

总投资6亿元 江西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665
核心提示: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吉安市城市管理局

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吉安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采购和全生命周期监管等工作。现邀请有意向的国内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

二、本项目暂定总投资:人民币60291.07万元,政府方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80%。

三、项目实施机构:吉安市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项目选址位于吉安市井开区高新街道梨塘村以南娑罗山西,选址北距105国道约300m,距吉安市中心城区约12.5km,距离吉安县中心城区约4.8km,距吉水县中心城区约35.6km,距泰和县中心城区约19.8km。场区供水(距赣江支流禾水河约6.6km)、供电(距锦源变电站距离约8.9km)、生产、生活和施工方便。

项目规模: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安装2×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2台54.31t/h中温中压余热锅炉(4.0MPa,400℃),配置1台25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3.9MPa,390℃)及1台25MW的发电机。

项目特许期:30(含2年建设期)。

基本技术路线:机械炉排炉。

五、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吉安市吉泰走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与吉安市城管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

六、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若投标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投标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允许其境内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代替母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申请人的主营业务涉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且合法存续5年(含本数)以上,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连续三个年度(2014、2015、2016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要求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均为盈利,2016年资产负债率≤75% 。提供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以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该申请人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为准。

3.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国内至少拥有2个一次性投资、建设、成熟稳定运营的规模在1000吨/日以上(含)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BOT、BOO或DBFOT)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已通过环保验收。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协议、环保验收报告、业主出具的截至到2017年11月份项目运行状况证明。申请人应为该特许经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即投标申请人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或该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投标申请人的控股子公司的业绩可以作为投标申请人的业绩,但需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4.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d.chinatax.gov.cn/xxk/)等网站查询结果(或截图)。提供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若投标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允许其境内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代替母公司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并提供证明其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5.安全生产要求

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未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6.其它要求

①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② 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是全程担任过日处理量不低于1000吨的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工作的项目经理。

③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 提供的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原件备查。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八、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获取方式:登陆招标代理机构网络标书销售系统(网址:)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免费。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王晓斌

电话:010-5936 8971/5936 8256

传真:010-5936 8911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2日9:30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电子文档一套(U盘)。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尚义路与上海路交叉处,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第二开标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丁茜

电 话:0796- 8239931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市行政中心(城南)信访接待中心3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生荣 郑淑娟

电 话:010-5936 8996 59369164

传 真:010-59369782

Email:lishengrong@sinochem.com zhengshujuan@sinochem.com

详细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账户名: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19250001750

原标题: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最新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最新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cntfj.com

18264179969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