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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市清安化工厂原厂址地块场地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993
核心提示:溧阳市清安化工厂原厂址地块场地修复工程,目前资金已落实。现诚请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

溧阳市清安化工厂原厂址地块场地修复工程,目前资金已落实。现诚请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招标内容

根据溧阳市清安化工厂原厂址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如果是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

(3)项目经理(建造师)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 2月 2 日至 2 月 8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自带U盘领取);

领取地点: 江苏宏昌建工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金梧路138号)

联系电话: 13906144477 联系人: 张先生

报名时需要交纳资料费: 2000.0元(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间截止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0万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统一汇至:

收款人: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名称: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江南农商行溧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8700130101201000000481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各一套。

1、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四、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自行踏勘

五、招标方式及开标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可联合体投标;

开投标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2% ,在合同签订前,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交纳。

七、委托 江苏宏昌建工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

业主: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01491258

地 址:溧阳市国土资源局5楼

代理机构:江苏宏昌建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6144477

地 址:溧阳市金梧路138号

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8年 2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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