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2月23日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挂出第四次招标公告,24日发出了《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四次招标)更正公告》,据了解,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首次资格预审启动于2017年5月12日,同年6月7日公布资格预审结果,共有7家社会资本方提交了资格预审文件,其中6家通过预审。2017年7月24日,因仅有两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废标。接下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分别于7月22日、11月9日两次重启招标,但都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截止24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已针对该项目发布了14次公告,其中澄清和更正公告已达六次之多。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四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四次招标)已由景洪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采购,并经景洪市人民政府《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17]256号)文批准建设,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并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采购、全生命周期监管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四次招标)进行社会资本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社会资本,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D5300000000617001474C1
2.2本项目暂定总投资:人民币48000万元,项目投资全部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招标控制价65元/吨)。
2.3项目概况
随着景洪市的人口快速增长,景洪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也大幅增加,目前传统的垃圾填埋处理方式不能快速处理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因此景洪市决定启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项目规划要求,本项目拟处理景洪城区(含景洪农场、嘎洒镇、州旅游度假区和景洪工业园区)、勐龙镇(含东风农场)、勐罕镇(含橄榄坝农场)、景哈乡、勐养镇(含勐养农场)和基诺乡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景洪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项目工程也可兼顾考虑勐海县、勐腊县的部分生活垃圾处理。
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四次招标)的设计处理总规模为1200吨/日,其中: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800吨/日,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400吨/日(预留二期场地,在生活垃圾量达到扩建需求时,开始建设第三条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初步拟定在景洪市嘎洒镇至勐海县格朗和乡公路交界处景洪一侧的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
本项目拟采用炉排炉工艺进行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含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炉渣利用系统、飞灰稳定固化系统)和相关配套设施(含进场道路、电力接入系统和配套的转运车辆及垃圾中转箱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48000万元。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合格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的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景洪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2年)。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景洪市政府指定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务登记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人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期限为三年以上,有效期为2018年2月1日以来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函,查询人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融资能力,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已投入运营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800吨(一期规模,不含二期预留)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BOT或BOO或BOOT)业绩(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所占股权需超过50%,需提供①特许经营合同或环保竣工验收报告;②2017年有效垃圾转运记录证明或上网电量记录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电子声明。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是否授权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合格数量为5家,限定方法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4日09时至2018年3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以及CA证书的办理(办理地址:西双版纳州便民服务中心一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数字CA证书(USBKEY)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2018年2月24日09时至2018年3月1日17时)。
备注:①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投标人请前往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及CA证书的办理,并登陆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未按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是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6.2通过网上报名后需同时携带“报名成功”的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街D21-109号)进行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进行授权);
(4)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在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连续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在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如果本月上税为零的,应该提供本月或者其他月份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电子书面声明,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如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8)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进行信用信息的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9)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已投入运营的日处理规模不低于800吨(一期规模,不含二期预留)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BOT或BOO或BOOT)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所占股权需超过50%,需提供①特许经营合同或环保竣工验收报告;②2017年有效垃圾转运记录证明或上网电量记录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注:未同时进行以上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通过现场报名后的投标人还需在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进入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下录入工作,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完成报名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帐号并登录系统;
2)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业绩、获奖和各类证书相关资料,所有证书需上传原件扫描图片(请做成jpg格式,不要PDF,不要Word文档);
3)网上提交审核;
4)审核通过后,企业信息数据进入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
说明:(1)“公司名称”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注册的名称填写,不得缩写、简写、漏写;
(2)“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注册日期”、“注册有效期”参照营业执照中注册的内容填写;
(3)公司性质、所属行业、公司类别、公司类型若无合适选项一律选填“其他”;
(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参照开户许可证中的相关内容填写,所填账户将作为办退投标保证金的默认关联账户(开户户名应与公司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账户信息作废处理);
(5)联系人、联系手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需如实填写(因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及无法接收电子文档而不能按时参与投标,责任自负)。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7.1提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3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提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资格预审地点为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二楼)。
7.3递交方式:本项目须除在网上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外,还须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刻录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光盘(须将壹份光盘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和纸质版的资格预审文件(1正2副,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资格预审文件的包装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光盘和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到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现场光盘和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
7.4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文件
7.5投标人递交光盘时应注意的事项: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光盘时应同时携带投标人的CA证书。
7.6本项目为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以电子评标为主,此次招标需同时递交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和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只递交纸质资格预审文件或只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7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时间及资格预审地点同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
7.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n)、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不接受其它网站的转载)。
更多信息请关注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