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发布招标公告,将对其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6时00分。
公告显示,本次招标内容为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配套海水取水泵站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00.65平方米,本工程投资额约2250万元,本次预计发包额2225万元。主要建设配套附属用房、水泵综合间、输水管线、取水管线、排水管线等,取水能力3500m3/d(0.04m3/s)、景观绿化、道路、围墙等。计划工期要求为2018年01月20日至2018年07月20日。
公告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正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同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据了解,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226268.8平方米,总投资约196193万元。
附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213204120160032
招标备案号:1233201711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临港施工[2017]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以津滨临审批[2016]1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建设资金为196193.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226268.8平方米,总投资约196193万元。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配套海水取水泵站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00.65平方米,本工程投资额约2250万元,本次预计发包额2225万元。主要建设配套附属用房、水泵综合间、输水管线、取水管线、排水管线等,取水能力3500m3/d(0.04m3/s)、景观绿化、道路、围墙等。其中: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156平方米、水泵综合间建筑面积为444.65平方米。最大高度为5.45米,地上1层,地下1层,基坑深度约8米,最大跨度不超过24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1月20日至2018年07月2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通街50号206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标人: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琳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