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将针对其2017年度反渗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上午09:00。
公告显示,本次招标内容为420支反渗透膜I和2016支反渗透膜II,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要求,对于反渗透膜I,投标方具有污水回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且处理能力大于150m3/h,反渗透膜连续使用3年以上(2017年10月31日前投用)的业绩不少于3家;对于反渗透膜II,投标方具有污水回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且处理能力大于1000m3/h,反渗透膜连续使用3年以上(2017年10月31日前投用)的业绩不少于3家。同时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4-174CSIE09200/02
招标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采购项目—反渗透膜II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
1)*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01包:3)*投标人具有污水回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且处理能力大于150m3/h,反渗透膜连续使用3年以上(2017年10月31日前投用)的业绩不少于3家。业绩证明,包括以下资料: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2包:3)*投标人具有污水回用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且处理能力大于1000m3/h,反渗透膜连续使用3年以上(2017年10月31日前投用)的业绩不少于3家。业绩证明,包括以下资料: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5)△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产品制造商在认证有效期内的企业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带*条款的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的不符合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12-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12-21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85
其他说明:01包每套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或85美元(美元捌拾伍元整);02包每套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或170美元(美元壹佰柒拾元整)(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