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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440
核心提示: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XCGZB0620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服务

三、采购预算:508800.00元

四、最高限价:508800.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监测范围及内容:监测内容包括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项目、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濠江分厂和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等4家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具体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pH、粪大肠菌群数、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共12项,监测频次水质监测为月监测4次,监测48次;污泥含水率监测频次为月监测4次,年监测48次。监测项目及频次表详情见附表1。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1.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1.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应接受省及业务开展地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供应商在粤东地区设有分析实验室。

5.供应商应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供应商取得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资质范围应包括本中心委托的监测项目。

6.典型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7.环境监(检)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8.供应商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9.以上条件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否则不予受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八、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五个工作日)期间到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长平路丹阳庄西三区韩江大厦1302房)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九、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2017年7月4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十、谈判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丹阳庄西三区韩江大厦1302房。

十二、谈判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联系人:许工

电话:0754-88820315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88899326-8005

传真:0754-88992316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丹阳庄西三区韩江大厦1302房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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