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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污泥稳定化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设备部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389
核心提示: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巢湖市污泥稳定化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设备部分采购 进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巢湖市污泥稳定化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设备部分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17CHHZ0512

2、项目名称:巢湖市污泥稳定化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设备部分采购

3、项目概算:288.47万元

4、项目类别:货物类

5、项目内容:巢湖市岗岭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日处理5吨(含水率80%),采用污泥好氧发酵工艺实现污泥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置,采购污泥稳定化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三内承接过一个及以上日处理规模不少于5吨的市政污泥或湿垃圾处理项目的供货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9:00

2、开标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1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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