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克拉玛依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克拉玛依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城区东南侧,占地面积30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3033.48m2,由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停车库、堆肥车间、锅炉房、沼气脱硫间、厌氧泵房、地磅房、消防泵房、大门及围墙等建、构筑物组成;室外设施有消防水池、水解酸化池、厌氧罐发酵罐、沼气储柜、粗油脂储罐、辅料堆场、火炬、地磅;室外系统配套工程包括:给水、消防、污水排水、热力及电力电缆工程等,室外场地包括: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工程。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城南幼儿园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2016年7月1日进场,2017年6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213天(不含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冬休期天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绿化工程进入绿化养护期,养护期为两年。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至2016年6月8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202室联系。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及《新疆信息网》发布。招标人:中船重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黄飚联系电话:0990-6230200。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马胜亮、李慧。联系电话:0990-6230200、6882183(传真)。
原标题:克拉玛依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